关于申报2014年度“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”等荣誉称号的通知
根据团苏委《2015省优秀团员、团干、团委(团支部)评选通知》(团苏委发〔2015〕019号)文件要求,现就我校组织申报“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 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 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”、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
(1)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。
(2)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品格高尚。
(3)工作本领过硬,善于创新创造,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(4)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。
(5)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。
(6)团龄在一年以上。
(7)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。
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。
2.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
(1)工作活跃,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,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,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,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,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,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。
(2)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。按期换届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。经常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。
(3)团支部(团总支)成员工作能力较强,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,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。
(4)近五年获得过市级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称号。
已经被推报为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”候选单位的,原则上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。
二、申报名额
各学院团委限报1名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、1名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1个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,符合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申报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,各奖项申报材料报校团委汇总研究后确定我校推报的最终名单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申报材料要做到客观、准确,实事求是。
2.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个人和集体的申报资格,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申报名单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,督促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、准确、详细、如实填写申报表格,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(2000字以内)。
凡符合上述条件,有意申报“江苏省优秀团员”、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的个人或集体,请于3月22日中午12时前将申报表及支撑材料,送至学院团委。
2014年度江苏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、五四红旗团委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.doc